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學術稱號。我國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博士三級。
1、“博士后”不是學位,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2、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
3、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
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一個人在什么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學習,接受了何種層次的訓練,便具有相應層次的學歷。
學歷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學、初中、高中、專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其中,高等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應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以下簡稱學歷注冊)。學歷注冊證書分畢業證書和結業證書兩種。
